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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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另有一个重要观念,今天没有时间详谈。我认为过去的历史家都说蛮夷戎狄、五胡乱华、蒙古人、满洲人侵略中华,大好山河沦亡于异族等等,这个观念要改一改。我想写几篇历史文章,说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北魏、元朝、清朝只是少数派执政,谈不上中华亡于异族,只是“轮流做庄”满洲人建立清朝执政,肯定比明朝好得多。这些观念我在小说中发挥得很多。希望将来写成学术性文字。
德高望重的金庸先生这段话被许多人引以为荣 金先生宣扬了不少这样”进步”的信息 我发了个贴痛斥金庸胡编乱造历史,引得好几个人说我为了干掉金庸不惜破坏我们的祖国.这几人似乎都认为金庸是对的,都以岳飞文天祥不是民族英雄为荣 偶只要说金庸才在危害我们的祖国 一道闪电
文史界现在出了金庸等新类“汉奸”,发表了很多“歪理邪说”,实在有列举痛批的必要。
“统一神圣论”。金庸他们不懂“一切事物要按照时间地点而转移”的观点,简单地认为只要是统一了,就是进步的,正义的。这是庸俗的“成王败寇”观点的继承。我们说分裂割据并不一定退步,也存在着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时期,有名的“百家争鸣”就在春秋战国时期, 希腊文明就是城邦国家产生的,统一是不是进步合理要看是否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满足了人民的愿望。 当时的蒙元,满清入侵中原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面对如此空前惨烈地屠杀,如此野蛮的民族压迫,这种“统一”更确切的说是征服,绝不是人民的愿望。 可笑的是持“统一神圣论”者往往陷入自身的逻辑矛盾中,比如他们既然支持清兵入关,说这是统一的战争,却认为明对后金这种反割据、反分裂的战争不具有正义性。顶多是两个并立政权的战争。 其二 对于蒙元对中亚的征服和屠杀,这伙历史学家还是持严厉批判态度的,这样一来,竟然就得出了“屠杀外国人有罪,屠杀中国人有理”的荒谬结论。这种民族自虐现象能给国人带来是自卑还是自信?世界又如何看待中国人呢? 其三 这种成亡败寇的历史观,其荒谬还在于以结果论是非。于是失败的征服就不被看作正义。而成功的征服则被看作统一而正义。于是他们反对岳飞的民族英雄地位后,还不得不承认南宋对金的抵抗是正义的。
“奴隶制、封建制等同论” 游牧民族在入主中原前实行的是奴隶制。杀入中原后,烧杀掠夺,野蛮屠城,搞得千里无人烟, 某些“文史学家”把这种情况等同于中原割据政权的战争,荒谬地认为是战争总会有杀戮。我们说这是不同的,封建割据政权也有杀人,屠城的情况,但是少,而且是特例。因为封建政权建立在大量农业人口为之生产服务基础上的。 “民为邦本”,总体上要爱惜百姓,如此恶行是属于严重的“无道”。 要“有道伐无道”,要“吊民伐罪”,要“替天行道”。屠杀被看成重罪,白起临死前问自己是否有罪,马上就想到并说出当年屠杀赵国四十万战俘的罪过,白起毕竟屠杀的是军人和蒙满滥杀百姓还是有本质的不同。 这些忏悔对于以杀掠成性的蒙,满将领来说是不存在的,他们是把屠杀看成荣誉。屠杀既多又狠。成吉思汗在西征归来的途中教育后代时说“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把敌人斩尽杀绝,抢夺他们所有的财产,看著他们亲属痛哭流泪,骑他们的马, 强奸他们的妻子和女儿”。金庸等历史学家对此冷漠地说:“不能以今天的道德评价古人”。的确,每个时代都有特定的道德标准,问题是蒙元时期人类早就进入了封建社会,而这伙历史学家对蒙元统治者的的道德评价却降低到奴隶社会甚至原始社会部落仇杀的道德水准上。 奴隶制战争的另一特征是掠夺人口当奴隶,跑马圈地圈奴。这点和历代封建王朝的统一战争也是有本质的区别。汉武帝对匈奴投降者采用优待政策“胡降者数万人,皆得赏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以澹之”。唐代有禁止掠夺突厥人、吐蕃人、回鹘人、新罗人为奴婢的禁令。在和平时期,元代,蒙古人杀了汉人只要赔一头驴子的价钱即可。在清代,旗人犯罪罪减一等,汉人犯罪如果判五年,旗人只要枷号三天就能释放。 如果农民因为各种原因投充为奴后,“一家老少尽为奴,八旗地主可以任意奴役而不给任何代价,甚至连农民的妻女也可以任意奸淫霸占,显然这些投充八旗地主的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奴主关系”(《翦伯赞历史论文集》 256页),陶南村《辍耕录》卷十七记载:今蒙古色目人之臧获,男曰奴,女曰婢,总曰驱口。盖国初平定诸国,日以俘到男女匹配为夫妇,而所生子孙永为奴婢。……刑律,欧死驱口比常人减死一等,仗一百七,所以视奴婢与马牛无异。而在汉朝,如果主人杀了奴婢,就会重判“弃市”。连王莽之子也被迫自杀。可见蒙,满入侵不光是沉重民族的压迫还是封建制向奴隶制的倒退。奴隶制和封建制既然有如此的不同,抗金、抗蒙、抗清战争的正义性质还用怀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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