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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写了点东西,发给同好看看,题目叫 纵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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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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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8 13: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我挣扎起身,突然看到身前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一股恶寒从我的胃部直灌入喉咙,我股哇的一下吐了出来,泪水,血水和汗水也滴落在地,不知道吐了多久,我咧咧锵锵的爬起身来,从高个子的尸身上解下那一长一短的两把倭刀来,长的一把背在背上,短的一把插在腰带里。我需要武器,因为,我必须回家。
整个稠州城一家面目全非,看不到一座完整的房屋,昔日的街道早已被残砖烂瓦和层层相叠的尸体给覆盖,使我分辨不出回家的路。这是已经是一座连鸡鸣声都欠奉的死城了,我只能循着快被尸体堵住的河道,一点一点的寻找着家的位置。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找到家门的,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冲进了院子,我看到了身上穿着火烧不化的金丝霓裳的母亲,面目全非的母亲正怀抱着另一具被烧焦的尸身,我知道,那是父亲。我又昏了过去。
我将父母烧到了一起,母亲生前虽然不能常伴父亲左右,至少我希望死后他们能化在一处,而且永远不要分开。父亲大人,来生,求您一定要认出母亲来。接下来几天,我一边稀里糊涂地荒谬地想着来生如何相见的事情,一边挖坑推土送走了一个又一个面目全非的亲人。待这一切完成之后,我带上父母的骨灰盒,离开了这个一片狼藉的旧居。我和父母去了母亲生前最喜欢的松瀑山。在白水瀑布下,把一半骨灰葬在这里,然后在白水边我接了一个草庐,就在这里住了下来。这一住就是两年!
这两年我长大了,因为我懂得了很多以前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知道了百姓的疾苦,官府的暴掠,世间的不公。两年前的我是绝对不屑于和大街上穿着破衣烂裳的普通平民有任何交集,然而正是这些百姓,天地间最美的力量,将当时无助的我从最痛苦的深渊中捞了起来。没有那个脸上长疮的陈大嫂给的草饼,可能我已经饿死在乞讨的路上。没有那个尖嘴猴腮的小偷丁俊帮我偷的几位主药,可能已经病死在为母亲守孝的草庐里。这两年我也从大伙儿身上学会了很多书上没有的本领,我学会了射箭,学会了打猎,学会了设陷阱抓小兔子,因为这样才能卖掉兽皮兽肉偿还或者是帮助更多的人。我的箭法越来越好,还练成了从猎物眼睛射入脑袋的妙法。因为这样能让打来的虎皮熊皮毫发无损。我还炒的一手好菜,因为这样能够经常请丁俊和他的小伙伴到我这来打打牙祭,顺便叫他们几手对付王大善人家护院的功夫。丁俊经常夸我的手艺和玉锦楼的大厨包一厨有点一拼,我微微一笑,包一厨,他未必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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