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不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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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小风看着信,强忍着泪滴。他暗暗下定决心:我也要读书。 小风失落地走去把羊赶着,没有魂儿似的回了家。到院子里,立马放下鞭子,对着正在屋里打铁的杨青云说:“爹,我要去长安城,我要读书。”杨青云正锤着起劲,没有听到小风的话。小风急了,喊道:“爹!我要读书!!”眼泪也掉了下来。 杨青云这回倒是听到了,先是楞了一下,然后很是不解的看着小风。问道:“孩子,你怎么啦?”这杨青云长的是硕壮得很,这会有光着膀子,汗水流的身上是光亮亮的,胡须基本和头发长的连住。他这一身行头,要是生人看来一定会害怕,而这会对小风却温柔的很。 “爹,我要读书,我要去长安城读书。小雨她走了,以后再没有人陪我放羊了,我要去找她,我要去长安城。”小风说话的态度很坚定。 “小雨,哪个小雨?”杨青云平常很少出门,也只认识几个喝酒的汉子,这小雨却不知是何许人也。 “她叫张灵雨,是村子东头张三凤的女儿,和我同岁。”小风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好一个张三凤,你倒是人老心不老啊。哈哈哈!”杨青云突然大笑开来。 “爹,你怎么了?”小风问道。 “没什么,一会把东西收拾一下,赶明咱也去长安城。”杨青云郑重的说。 其实很早杨青云见那个女人时就觉得奇怪了,怎么那么像刘怡凤。这刘怡凤本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歌妓,长的更是闭月羞花,美若天仙,多少英雄豪杰都曾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更有一身绝妙的舞艺,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当年她在城东的凤香楼,与薛兰凤、马翠凤统称长安三凤。后来,有个人称白千金的大户给他赎身,并娶之为妾。过了半载,白千金家惨遭灭门,只有小儿白玉龙幸免。那时听说刘怡凤又跟了叫张无邪的一个书生,书生刚考上功名就得罪了权贵,发配边疆十年。如今算来,正好十年。张三凤,就是刘凤怡。 杨凌风听到父亲说要去长安,心里十分高兴,晚饭过后就找村子里的伙伴们告别了。杨青云缓步走到院子里,他望着渐渐入夜的天空,陷入了沉思。终究是等到了,十年了。往事一幕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风华正茂的年纪,独步武林的剑法,犀利深邃的眼神,到现在,只能是一个传说而已。本想隐居在此,此生也清闲。奈何…… “哎!”杨青云淡淡叹了口气,复杂的神情又变得冷漠。 现在他并没有告诉小风丝毫关于家庭的事情,也没有教过他丝毫的文韬武略。只是听从孩子母亲的话,平凡的活着,幸福的活着。过了这么多春秋,杨青云也慢慢适应且喜欢上了这种平淡而无忧的生活。然而他并不是温水中的青蛙,他深深的知道,一个武林中的男人,有一些事情不能放弃,这也许就是最艰难的时刻让自己坚强的活下来的原因吧。 杨青云慢慢从回忆中走出来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了,回到家,小风已经睡了。杨青云往上掀了掀被角,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看着自己可爱顽皮的孩子,杨青云不知道这一走对小风究竟是福是祸。 见小风已经熟睡,杨青云这才悄悄的走到铁器房。他小心翼翼的挪开一旁做好的农具和菜刀之类的铁具,将墙上两页砖抽出,三页砖打回。“霍…唔…”一声闷响,一间密室出现在眼前。密室并不是很大,只有五尺平方,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剑。虽然已是蛛网密布,但隐隐见还是能感觉到那一阵剑气,寒冷得能让人想到死亡。剑大概有三五十把,或阔或窄,或轻灵或沉重,或精致或朴实。看着这琳琅满目的剑,杨青云就像见到久别的故友,顿时感觉热血沸腾,连眼睛都闪烁着精光。 杨青云终于忍不住了,就像饿极了的乞丐对饭的渴望一样,顺手抽出一把,拿到后院,舞了起来。剑,本是把极为笨重的墨绿色的玄铁剑,在他手中却宛如灵蛇飞鸟一般灵动洒脱。风声呼呼,剑声萧萧。杨青云单手执剑,时而奔走,时而疾驰,时而飞腾,时而隐遁。一剑在手,就有着笑傲天下的豪情。他仿佛又成为那个懵懂而执着的少年,为了理想与荣耀流浪于江湖。 舞到兴起,杨青云取出半斤烧刀子,边喝边舞,到后来竟然把自己的大胡子全给剃了去,原本沧桑的脸立马变得英俊爽朗。 “何以闯江湖,一剑酒一壶;漫漫人生路,谁人共白首?往事千秋,伊人何处折杨柳;草肥马瘦,剑客四海天地宿。不若半亩薄田,郎耕女织,胜却武林百年风流……” 杨青云舞到纵情处,便吟唱起来这首与诗怡共同写下的《枉风流》,不觉间手中一滞,停了下来。他默默的坐在地上,咕嘟嘟灌了几口酒,眼神有些失落,对着剑说:“玄武剑,剑榜排名第十一,以超凡的力量和防御力著称,虽名列剑榜,但你,却并不是把顶尖的好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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