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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黄易小说的公开判决 {小生有礼}zz [打印本页]

作者: 肴苒色    时间: 2019-4-28 07:28
标题: 对黄易小说的公开判决 {小生有礼}zz
对黄易小说的公开判决 {小生有礼}
有这么一些书,他们的存在造成了我们的牵挂,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抢走了我们很多宝贵的感情,可谓“罪大恶极”。现在本“法庭”替读者行道,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特邀众网友做“陪审团”,大家
一起来为这次审判作见证吧。


被告: 《寻秦记》

监护人: 神通广大至可以穿越时空的黄易

被控罪名:“扰乱古代秩序,侵犯秦始皇人权。”并为此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开创了“恶劣的先河”。

罪行: 只不过因为一次恶意的报复,浪子项少龙被扔到了两千多年前再也回不来了,由此开始了他呼风唤雨的“少龙时代”。如此一来,那些我们只能在历史书上见到的鼎鼎大名们就惨了,想破脑袋的奇谋妙计也无法弥补两千年带来的进化差距,或者被同化,对项少龙感激涕零,称兄道弟,或者被消灭,惨淡收场而主角在监护人的庇佑下虽偶有挫折,却始终化险为夷,这对古人未免不公。而项少龙的捣乱行为在伪造秦始皇一事上达到了顶点,并以此为标志形成的本书曲折离奇,玄妙复杂的特征骗取了读者大量的好奇心和激情,不惜精力投入书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时间消耗。更为甚者,以该书为标志,此后江湖中出现大量如《寻龙记》,《寻鼎记》,《寻X记》... 门下弟子作乱,造成“寻秦”式体系的泛滥,从此古人不得安宁也哉!由是看来,寻秦其罪不轻啊。

判决: 罪名成立,《寻秦记》永置书架精品栏收藏。门下弟子立即回炉改造,直至达到其师的水准才可重现江湖。

另批: 《寻秦记》TV版本有欺骗大众的嫌疑,责令整改。

当庭法官: 小生有礼


被告: 《覆雨翻云》

监护人: 梦想超前至幻想得道升仙的黄易

被控罪名: 不守清规,颠覆传统武侠的“康庄大道”。

罪行: 本来就属于“严打扫黑”之列的黑社会浪翻云和庞斑,又炼“**功”... ...哈哈哈,开个玩笑,法庭上也是需要幽默的,那么,咳咳... 言归正传,该书倡导的武侠最高境界严重触犯了传统礼教,公然将魔途的最终目的等同与正道,把“侠义”的理解提高至“不切实际的超脱生死”,“片面强调精神的作用”从根本上动摇了“深仇大恨,惊世秘籍,纵横天下,完美归隐”的四项武侠基本原则,是极端危险的书籍。其中人物多为黑道高手,而且塑造极为生动,魔师邪异霸气,覆雨剑潇洒飘逸,历若海慷慨激昂... ...使人不得不怀疑作者将如此高的热情倾注于创作黑社会的目的...对现时不满!所以,“该书诞生的动机不纯”,生下来就带着罪孽,就象偷吃禁果的亚当夏娃生出的人类一样!另外,该书有多处香艳的描写,虽然恰到好处,但也存在“诲淫”的倾向,直接挑战意志力薄弱的读者的想象力,“用心险恶”啊。该书还有一个不能容忍的罪行是读者明知结局如何竟然还能饱含热情地把他认真读完,还会莫名感动。这是什么?“欺骗”,“完美的欺骗”。综上所述,《覆雨翻云》恶行超过《寻秦记》,罪恶滔天。

判决: 罪名成立,《覆雨翻云》永置书架精品栏收藏。其他“经典武侠”类书籍不得与起同列,以免被其抢走读者。

另批: 该书如此“恶劣”,社会应予以足够重视。

当庭法官: 小生有礼


被告: 《大唐双龙传》

监护人: 精力旺盛至写字上瘾的黄易

被控罪名: 假如有一种罪名叫做“长篇大论+虎头蛇尾”

罪行: 无法否认,在众多被告当中,他是最有分量的一个,五百万字的内涵确实是“惊天地,泣鬼神他也是最有人缘的一个,在他出庭时,众多FANS为他惊声尖叫,好象他的个唱会一样,这种情形甚至会影响陪审团的客观裁决...神啊,一定要让我冷静下来......好了,开始吧,《大唐双龙传》,作为偶像书籍,该书的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造成深刻影响,不可否认,该书的开始部分非常成功,两个小混混的创业史,符合平民读者的胃口,无论人物的塑造,情节的安排,近乎完美,中期的创作秉承了前期的良好势头,故事展开极有张力,监护人将其广博的知识恰如其分地渗如书中,使其“史诗”似的规模初具雏形,该书也成为当时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也是各书屋的王牌租接物,广大读者将空前的热情投入到对该书的研读之中,在互联网上,相关的网站,论坛如雨后春笋般悄然出现...什么什么? ... 罪行?...马上就提到了,不知是不是因为盛极必衰的原理,该书的后期创作出现了严重的“欺骗读者感情”倾向,草草了事,让读者体会到了巨大的失落感,人物的后期表现趋于平庸,全靠几个漂亮的姑娘硬撑下去,让人越发不忍。由于前半部的成功,大量读者不能恨心抛弃该书,所以不得不承受后期的折磨,这种情形就如同明知是死路一条,还要为信仰而慷慨就义一样悲壮,呜呼!拥有这么多的读者,《大唐双龙传》却狠得下心将其伤害到底,该书可谓罪大恶极也!


判决: 罪名成立,将该书一分为二,前半部送藏经阁,后半部交由监护人从新条理,以期待有朝一日二合为一成为真正的传世巨著。

另批: 传闻有人欲将《大唐》搬上荧幕,不可!

当庭法官: 小生有礼


被告: 《边荒传说》

监护人: 目前无法预测的黄易

被控罪名: 有成为“大唐第二”的趋势

罪行: 该被告尚未成年(未出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审判不予公开,只是要警告他不可玩弄每月都翘首期盼其成长的读者的感情。

判决: 待定

另批: 待定

当庭法官: 小生有礼


好,现在审判结束,众被告如对判决不服,请于一周内上诉,延期不受理。

退庭!
作者: 霓选    时间: 2019-4-28 07:28
            鬼头鬼脑的…?
作者: 肴苒色    时间: 2019-4-28 07:29
            哈哈~~
作者: 若霜垮    时间: 2019-4-28 07:30
            黄的《大唐》也有500万字啊?是不是标点符号都算进去的啊?
作者: 成竹悦    时间: 2019-4-28 07:31
            喜欢武侠的来这个群--1887115 (年龄在20或20以下?
作者: 祥曳    时间: 2019-4-28 07:32
            喜欢黄易
作者: 蓑烟    时间: 2019-4-28 07:32
            个人不喜欢黄易~~~~~~~~~~~
作者: 董思莹    时间: 2019-4-28 07:33
呵呵 楼主太偏激了吧!
数起案件不过是胡说八道 外加不知从那里听了点黄易小说简介 就开始狂吠
太过分了吧!
希望你能多读读黄老小说 再发表高论不迟!
作者: 豫迎逶    时间: 2019-4-28 07:34
呵呵 7楼是吧主啊 才发现 
为什么不喜欢黄易呢?
就因为一部寻秦?就认为黄易的书都一般话了?
那只是你不喜欢那种写法而已 希望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都能去黄易吧看看
只有全面了解黄易 才有资格说一位作家的好坏?
作者: 蓑烟    时间: 2019-4-28 07:35
            等 上述最后一句是说给楼主?
作者: 琴蝶梦    时间: 2019-4-28 07:35
建议7楼的 把黄易的书全看了 
你就会改变你的看法了
作者: 诘偃了    时间: 2019-4-28 07:36
没看清楚 向楼主道歉
呵呵 不过光看题目 很容易让人误会的?
作者: 蓑烟    时间: 2019-4-28 07:37
楼主高人
佩服!佩服!
作者: 况秋颖    时间: 2019-4-28 07:38
            顶楼主!
作者: 董思莹    时间: 2019-4-28 07:38
            顶 写的太好了 简直没说错
作者: 董思莹    时间: 2019-4-28 07:39
            果然经典,佩服佩?
作者: 熨辕迩    时间: 2019-4-28 07:40
            dddddddddddd
作者: 蒯冰洁    时间: 2019-4-28 07:41
            黄师天下第一
作者: 洵延    时间: 2019-4-28 07:42
黄易先生是我的偶像,我想也是许多小说爱好者的偶像!楼主所说这罪名本就是黄老小说这特色,不入俗流谓这“特”,如果大家的思维都停留在原来武侠的基础上,这种小说又有什么看头?没有看头的小说只能走上灭亡之路!
 本人代广大小说爱好者反控楼主之阻碍小说发展罪!
 罪大恶极,罚闭门思过一百天,并向各书迷公开道歉?
作者: 妞闻感    时间: 2019-4-28 07:43
            幻想着:如果小生有礼真的是法官,下令禁止把任何黄易的小说搬上屏幕吧!因为《寻秦记》、《大唐》、《翻云覆雨》变成电视剧后,所有剧情被改得惨不忍睹……………?
作者: 皂洵    时间: 2019-4-28 07:43
            你是不是在放屁哟,说什么哟,所有黄易迷来攻击他
作者: 曾灵慧    时间: 2019-4-28 07:44
            楼上又有一位只看标题不读贴子内容的人 -_-!!!!!!!!!!!!!
作者: 纹韩    时间: 2019-4-28 07:45
            楼主好兴致,当今天下最惹眼的武侠莫过于金、古、黄三人之作,这三位武侠巨擘的笔下江湖实有风景万千,不休不眠的说十天十夜也说不完。既如此,又何必急在一时半刻,来,先敬你一杯!
作者: 皂洵    时间: 2019-4-28 07:46
            好坟~~赞
作者: 况秋颖    时间: 2019-4-28 07:46
            我要上诉:初中看大唐眼睛看近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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