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网
标题:
发现一个适合读书人看得武侠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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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慕博敏
时间:
2019-3-27 22:15
标题:
发现一个适合读书人看得武侠小说
我准备在这里转载一下。这部小说不是穿越,不是玄幻,纯传统武侠套路,要读进去需要一定的读书阅历和文化修养。这部小说注定没有什么市场,但绝对值得一看。
作者:
若霜垮
时间:
2019-3-27 22:16
第一章 失踪
七月初六,傍晚。
巨鹿县捕头郑解带着一班捕快匆匆忙忙赶到吉家。吉家大院坐落在县城的中心,距离县衙不过数百步之遥,郑捕头却走得满头汗水。
吉家是巨鹿县第一豪门世家,朝里有人居官,江湖上也有响当当的角色,黑白两道通吃。换做平常人家,想要劳动郑捕头的大驾恐非易事。
赶到吉家,不等郑解吩咐,捕快成宽已经指派数名捕快扼守住了吉府几处要害,禁止人们随意进出。成宽是郑解手下最得力的捕快,郑解一向把他当接班人看待,任命他做了自己的副手。
吉庆吉老爷是吉家的当家人,多年来膝下无子,常引为憾事。直到年过五十,七姨太方才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吉老爷大喜过望,遍邀县城里的亲朋故旧,庆祝孩子降生一百天,吉期就在七月初七。作为县城里的捕头,郑解也在获邀之列。但是没等到赴宴的那一天,他却被请了过来,原来那孩子丢了。
最先发现孩子丢了的是七姨太。在她需要方便的时候就留奶妈一个人在卧室里看着孩子,等她方便完回到卧房发现孩子不知去向,另外不知去向的还有奶妈。七姨太闺房外有两个会武功的丫头守门,吉府的大门小门包括狗洞都有人把守,可是没有一个人看到奶妈和孩子外出。
在确认丢了孩子的那一刻,七姨太当时就晕了过去,吉老爷也是面如死灰,嘴唇哆嗦说不出话来,多亏管家头脑还算清醒,立刻派人去请来了郑捕头。
郑捕头和成宽走进七姨太的闺房,甫一入门他们就闻到了一股幽香,虽然极轻极淡,却非常固执的缠绕着他们,几乎使他们有点心琼瑶动了。他们定了定神,然后在屋子里仔仔细细的搜索了一遍,但是没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没有血迹,没有脚印,更没有指纹,什么都没有。
“漂亮!”郑捕头忍不住对罪犯干净利落的手段表示由衷的佩服。
“不是绑票。”郑捕头说。
“因为没有留下勒索信。”成宽接口说道。
通常这类的案子,总会在显眼的地方找到一封勒索信,要求拿多少多少银子到某某地方赎人。没有勒索信,意味着不是绑票案。
“等等看,也许会有信送到。”郑捕头说。替吉老爷着想,郑捕头更愿意看到勒索信,因为只有这样,孩子才有被找回的可能,如果偷走孩子的人只是为了银子的话。但是,连郑捕头自己也不敢相信能等到这样一封信。
“恐怕我们等不到这样的信。”成宽说道,“首饰匣没有打开,我看了一下,里边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珠宝首饰,内有一颗很大的夜明珠价值不菲,而且我注意到墙上有一幅苏轼的书法更是不可估价。作案的人不是为了钱财,如果是为了钱财的话,偷盗岂非比绑票更简单,也更安全?”
郑捕头眼中精光一闪,看了成宽一眼,点了点头表示嘉许。随即神色一黯,难道是自伤衰老吗?
两人迅速地查看了房前屋后,并没有找到任何踪迹线索,似乎那孩子和奶妈不是被人掳走,而是自己生出翅膀飞走了。
“没有线索岂非就是线索?”郑解说道,“作案的人肯定是一个武林高手,而江湖上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就掠走一个孩子和一个奶妈的高手不会超过五个人。
他当然知道这五个人都是谁,可是莫说这些人行踪不定,行迹难寻,就是找到了又能如之奈何?
“唉!”想到这些,郑捕头不禁叹息了一声。
他们来到门外,吉老爷正翘首以待。郑解几乎不忍迎望吉庆殷切的目光。
“吉老爷,你们家有什么仇人吗?”郑解问道。这是例行问话,事实上指望从这方面找到线索很困难,像吉家这么大的家业,即使一个仇人没有也肯定有很多人都盯着等待时机,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琢磨就是这个意思。
“没有。”吉老爷答道。
“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没注意到有什么异常。怎么样?能找到我的孩子吗?”吉庆说话的口气有点像在祈求了。
“还有什么能让这个平时趾高气扬的大老爷低声下气的求人呢?”郑解在心里叹了口气,有点可怜这个老爷子。
“没有勒索信,不像是绑票。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或许一两日内我们能收到这样一封信也未可知。”郑解解说了一下案情。
吉庆听了这话几乎晕将过去。
“七姨太好点了吗?我们需要找她问话。”郑解扬声说道。
即刻有家院过来引他们来到大奶奶的秀塌前。这里暂时成为了七姨太休养之所。
“不会是大奶奶暗中使人偷了孩子吧?”看到大奶奶隐忍不住的一丝快意浮现在脸上,成宽不禁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他深谙这种家庭内部的争斗其实包藏的危机。
七姨太躺在床上,已经醒来,不停的哭泣垂泪。家院搬来一张凳子让郑解坐在秀塌前。
成宽站在郑解的身旁,鼻中闻着七姨太身上传来的浓浓的脂粉香气,不觉心中一动。
这种香气不是他在七姨太闺房里嗅到的香气,事实上,以他不能算少的经验,他从未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嗅到过这样的香气。
难道是女人作案?
但是,单凭这一点无法破案——你总不能为了寻找这种香味嗅遍天下所有女人吧?
所以案件侦破毫无头绪。
成宽一筹莫展,郑解更是头大,尤其是吉庆老爷子像个孩子似得在哪里嚎啕大哭的时候,他的头更大。
他觉得自己有义务替老爷子排忧解难,因为逢年过节老爷子的孝敬可着实不少。
作者:
令狐依云
时间:
2019-3-27 22:17
你在自荐吗
作者:
垣肌窖
时间:
2019-3-27 22:18
沈神捕之盗婴案
作者:
烯穠帕
时间:
2019-3-27 22:18
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作者:
羿文墨
时间:
2019-3-27 22:19
第二章 沈白
作为顺德府的一个捕快,沈白也算是很有名了。
他被称为“神捕”一点也不嫌过分,不说他屡破疑案,单说他匹马破获“红柳山庄”案便足以被称作“神捕”了。
但是,沈白给人的感觉却是:神秘!
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父母是谁,在哪里学艺。
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究竟有多高。
这些他从没有向人提起过。
当他的本家,也是他的好友,有江南赛孟尝之称的沈老爷子沈三石打问他祖籍何地时,他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没有人相信他的话,包括沈老爷子。
因为是个人就有父母宗亲,即使是个从小被遗弃的孤儿,除非他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
事实上,在沈白心里,他就是一个孤儿,他只知道自己叫沈白,却不知道是谁为他起的名字,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姓“沈”。
他是一个无根的浪子。
有谁能够真正了解浪子的心?
现在他来到某地县衙,见到了郑解郑捕头和成宽成捕快,听两个人详细介绍案情。
郑解自知才智和力量不足以破获这个案子,无奈之下报告了府里。
知府大人恰好和吉老爷是世交,也很重视,就派府衙最能干的捕快沈白调查这个案子。
沈白还很年轻。
年轻的意思往往代表着缺少经验。
因为经验不是想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
再聪明的脑袋,再丰富的想象力,也比不上现实复杂。
现实经常会出现让你无法想象的事情。
再怪诞的想象也无法脱离现实。
所以,一个人走过的路还不如别人走过桥长,吃的米还不如别人吃的盐多,经验怎么会比别人多?
这正是郑解和成宽对沈白的看法。
“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能能干到哪里去?”他们在给沈白讲解这个案子的时候,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他们当然不会讲出来。不会用嘴讲出来。
但是,沈白却懂了。
有些话不一定非要用嘴才能说出来。
他们两个都可说是老油条了,至少他们自己这么认为,而且两个人还自认为自己的恭谨态度已足以让任何一个上峰满意。
但是,沈白却能从别人哪怕最微小的动作和神情变化判断出他内心的想法。
他不动声色,继续倾听两个人讲解。
案情很简单,因为确实没有什么具体有用的线索。但是,当成宽讲到那种特别的香味儿时,沈白的眼睛亮了一下,一俟两人讲完,他立时要求带他到案发现场去看一看。
成宽撕开贴在七姨太香闺门上的封条,推门让沈白进去。
里面的陈设丝毫未动,只是桌椅上蒙了一层尘土。
成宽耸起鼻子猛嗅了一下,他已经闻不到那种香气了。
就像那桌椅上的灰尘一样,时间会带给我们很多东西,当然也会带走很多东西。
但是沈白却嗅到了那种幽香,香气虽然已经极淡,但是那种诱惑却丝毫不减。
“不是那五个高手所为。”沈白说道,“少林方丈慧觉禅师、武当掌门玄通道长德高望重,自然不会是他们,丐帮帮主,崆峒派掌门,也都不可能,最可疑的是神女宫宫主,但是某种原因肯定不是她。”
郑解和成宽微微觉得失望,本来尚存的一点线索也断了。
“所以,既然排除了内部自己人作案的可能,那么,一定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世外高人所做。对于这个人,目前还没有一点线索。”沈白说道。
世上的高手岂止五人而已。沈白心想,他心里此刻想到了一个世外高人,那人的武功之高,世人根本难以想象。当然,他心里想的,嘴上不会说出来。
他也没说他想起了一桩与本案极其相似的悬案,那是他在府衙查阅历年来未破的悬案卷宗时看到的。假如由他来起草此案的文书,恐怕其中描述案发现场的段落应该与那卷宗里有关内容无甚差别。
难道这是一个连环案?沈白心里似乎有了点谱,只是他有点疑惑,如果说是连环案的话,为什么时隔十年才再次作案呢?
作者:
肴苒色
时间:
2019-3-27 22:20
是自荐。尚未完稿。我曾让我尊敬的一个老诗人、散文家看过前几章,他说:“文笔挺好,但恐怕只有真正的读书人才会喜欢。”
在天涯、金庸客栈发过,我的博客也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小说名字暂时叫《沈神捕之盗婴案》
作者:
卅霞
时间:
2019-3-27 22:21
楼主太过于抬高自己了。。。什么叫真正的读书人才会喜欢?就你这文笔,这故事情节,在网上随便都能找到一大片比你好的,真不是打击你,人要有自知之明赞
作者:
妞闻感
时间:
2019-3-27 22:21
我就是在吹捧自己,抬高自己。
网上高手确实很多,但是你说的高手未必是真高手,就是有高手摆你面前你也认不出来。
这个不是贬低你。
作者:
昂姣击
时间:
2019-3-27 22:22
第三章 逍遥楼
六月十八。
夜。
定州。
逍遥楼。
逍遥楼是每个男人都喜欢光顾的地方。
无论你喜欢什么,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如果有可能,他们甚至希望住在这里,永远也不离开,打也不走。
但是每天只能有一个人在可以住在这里,而且只有一个晚上,等到五更鼓起,他必须离开。当然有人不愿意离开,体面地离开,结果会被光着身子扔到大街上。
逍遥楼是男人的天堂。凡是男人需要的东西在这里都可以找到。喝酒、赌钱、女人一样不少。这些东西别的地方也有,算不得稀奇,但是有一样东西别的地方没有。
十妹。
或许十妹也会出现在别的地方,但是,逍遥楼是所有男人都可以见到她的地方。
任何人都可以进入逍遥楼,只要你不是女人,而且付得起押金。既然是押金,当然会归还,而且分毫不差的归还。押金的数额不算多,五两黄金,只要你把五两黄金交到柜台上,守门人就会让你进门,没有人管你是借的还是偷的或者是抢的。如果你需要在逍遥楼消费,还得另备金银,当然,你如果一分银子也不花,那也由你,在三更之前,也不会有人赶你出去。三更鼓响过之后,这里会立刻变得静悄悄的,好像先前这里的热闹景象只是一个幻觉。
每天都会有一个幸运儿会留下来,他将和十妹共度良宵。
常来这里的人大多是富豪、纨绔子弟,也有小偷和强盗,偶尔也会有穷人光顾——有地方借钱的穷人。
有钱人在这里一掷千金,赌钱、喝酒、玩女人,穷人可以躲在角落里享用免费的茶水。
此刻,有一个人就坐在角落里喝茶,对那些寻欢作乐的人冷眼旁观,表情木然。
周围充斥着吆五喝六、猜枚行令的噪杂声音,他仿佛就是一个局外人,他只是坐在那里安静地享用他的免费茶水。
他右手边就有一个赌桌,众人正在掷骰子赌大小。
有一个锦衣汉子似乎手气不错,手边的银子已堆成了小山,以他不算高大的身材,几乎要被银子遮住了脸。只见他用手推出一堆银子,估计不下二百两,押了大。
“闫老大,庄家只有一百两银子了,你押这么多,不吃亏吗?况且让别人还怎么押?”另外的闲家不干了,嚷道。
“嘿嘿,庄家赢你们输给我,我不就不吃亏了吗?”锦衣汉子粗着嗓门喊道。
“你奶奶个熊!”众人笑骂,一边推出银子押了小。
庄家骰子出手,果然是十三点大。
锦衣汉子哈大笑,却将另外几个闲家的银子还给那些赌客,一边又从赢来的银子里抓起一把碎银随手甩出,居然分毫不差的落在周围几桌喝免费茶水的人的眼前。
这一手满天星的手法顿时赢得了满堂彩。
那大汉甚是得意,开怀大笑,整个大厅都回荡着他粗豪的笑声。
他赢了钱,出手倒是蛮大方。
赢钱的人岂非总是这样?看谁都顺眼,乱派银子。
看来他们非常明白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道理。
有道是人生得意须尽欢。
人生得意的时候其实并不多,所以得意的时候总是不免要放纵一下。
但是,一放纵不免忘形,而忘形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个表情木然的人当然是沈白。
只不过此刻他穿着便衣,戴着面具而已。
他此刻的身份是一个云游郎中。
一个云游郎中怎么说也不能算是有钱人,所以他悄无声息的坐在那里喝免费茶水。
但是他交到柜上的五两黄金是怎么个来路却很值得怀疑。
幸好这里从来不盘问你的黄金是不是偷的或者抢的。
看着眼前那一小块碎银,目无表情的面具上仿佛也有了笑意。
他颇有兴味地看着那个锦衣汉子。
锦衣汉子对他也报以了微笑。通常人们对于这样的馈赠会心怀感激,他已经习以为常。
他以为沈白看着他是在表示谢意。
倘若他知道了沈白的身份恐怕就笑不出来了。
难道他是一个强盗?
强盗岂非总是害怕捕快。
沈白已经认出他是大盗闫升。
沈白不动声色。
这里不是他所在的知府衙门管辖的地方,他手中也没有缉捕闫升的海捕文书,所以在这里缉拿闫升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但是,他打定主意,决不让闫升逃脱法网。
常言说风水轮流转,运气这东西,最是反复无常。
闫升的好运很快就用完了,他一连压了6次大,结果都输了。
他每押一注,眼前的银山便被削去一层,现在看去连个小坟包也算不上了。
“邪门!”他大叫一声,粗大的手掌从脸上摸出一把汗来,随手甩出,居然也是满天星,周围的人又都沾了光。
“老子不信你还是开小!”他怒吼一声,将眼前的银子都推了上去。
庄家骰子出手,前两粒一个四点,一个五点,最后一粒还在滴溜溜地转个不停,闫升一边盯着那粒骰子,一边高声喊道:“六六六……”
闫升的赢面已经很大了,除非这粒骰子出一个一点。
但是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那粒骰子停稳一看,竟然就是一个大大的红点!
闫升顿时万分沮丧,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然后就开始浑身翻腾起来,居然从身上摸到了几块碎银子,刚想把银子押上去,瞥眼看到旁边沈白桌上他派出的一块碎银还摆在那里,不禁怒火蹿升,骂道:“我说他娘的运气这么差,原来是守着一个穷鬼!”
骂骂咧咧地转到了另一边,一把揪住庄家,将他推开,夹手夺过庄家手中的三粒骰子,口里嚷道:“老子坐庄,大家随便押,不限注!”
可是没一个人下注。
大家的意思很明白,你就几两碎银子,还让大家随便下注,蒙人也不带这样啊!
眼看大家要散场,闫升急了:“且慢!老子虽然没有银子,但是有宝贝!”
说罢,从怀中摸出一块巴掌大小、造型古朴、通体漆黑如墨的玉佩,轻轻放在赌桌上。
这一下,众人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墨玉本身就极为少见,如此质地、如此体积就更为少见,定然所值不菲。闫升若非输红了眼,断不会在如此三教九流汇聚之地露宝。
银子下雨似得落在赌桌上。
闫升得意地斜睨了一圈,然后骰子掷出,但是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一粒骰子居然飞出了赌桌,飞向了沈白。
按照赌场的规矩,骰子不落在赌桌上是不算数的。
闫升当然知道这个规矩。
赌徒都很迷信,在走霉运的时候都会想出各种办法改变运气,难道说闫升这次将骰子打出赌桌是想换换手气?那么将骰子打向沈白则有一箭双雕之意,除了换手气之外还可以出出气。
骰子掷出,沈白正好端起茶杯,茶杯也正好不偏不倚碰到了骰子。骰子立时改变了方向。
另外两粒骰子此时堪堪落定,一个二、一个三,而押小的闲家十居其九,假如这把不算,那么算是闫升沾了光。
闫升还来不及感到庆幸,就看到那粒骰子又飞转了来,落在赌桌上滴溜溜急转。
闲家一阵欢呼,高喊“红!红!红!”,因为无论是出四点还是一点,闫升必输。
闫升脸如死灰,眼睛盯着骰子,连喊“六”的劲头似乎也没有了。
等到骰子落定,赫然竟是一个“六”。
喊声顿时终止,唯有闫升大喜过望地喃喃连声:“感谢老天!感谢老天!”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
确实,世界上巧合的事情太多太多,但是这个六点绝不是巧合,更不是天意。
骰子碰到沈白的杯子不是巧合,只是沈白故意让人觉得是意外而已。
他不能让闫升把自己犯案的证据输给旁人,所以他只能让闫升赢。
闫升赢了,沈白居然又得到了一块银子,这一瞬间在闫升眼里他已变得非常可爱,他简直成了他的财神爷。
夜已深。
除了逍遥楼之外,整个定州已经沉睡。
逍遥楼依然灯火如昼。
逍遥楼内,闫升开了一桌酒席,邀请一帮赌客在庆贺,他已经喝得舌头都短了。
沈白端起茶杯,一边喝茶一边留意着闫升。
他决定查出闫升落脚的地方,然后将他缉拿归案。
看来这个醉汉今晚哪里也去不了了。
嘈杂之中忽然传来“叮咚”两声焦尾琴的轻响。
琴弦尚在震动,大厅中却已寂然无声,唯有琴音袅袅,余响不绝。
常客们都知道这是什么样的时刻,停止了喧闹,屏息静待。
就连喝醉了的闫升也是大气儿不出。
即便不是常客,沈白也已料到。
他的功课一向做得很足。
但听得环佩叮咚,四个盛装、身材高挑、削肩蜂腰的女郎鱼贯而入,每个人的右手都挑着一盏大红灯笼。沈白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美女,而且还是四个,所以他看的有些呆了。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即便是隔着人皮面具,他仍然禁不住红了脸,下意识地四周看了一眼,发觉众人都痴痴呆呆的看着别处,没人关注自己,这才安心下来。但他马上又发觉不对,这些人直盯盯地看着不假,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目光是对着那四个女郎的,都在向女郎的身后看。顺着众人的目光,他看到一个身材比四个盛装女郎略矮一些,年纪略小一些,寻常女孩的装束,未施粉黛的少女,跟着四个女郎盈盈走来,体态婀娜。沈白的目光略触及少女的脸庞,不觉心中一痛:“世上哪有这般明艳的女子?”恰在这时,那少女迎着他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他顿觉如沐春风,大厅里的烛光瞬间仿佛秋天的阳光一般温暖人心。
难道她就是十妹?
她当然就是十妹。
沈白此刻才完全明白为什么逍遥楼是男人的最爱。
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十妹。
十妹轻移莲步,款款而行,在众人的注目下走入内室,身后空留下几声叹息。
过了好半天,逍遥楼才重又恢复了喧闹和嘈杂。
难道这些人每天聚集到逍遥楼就是为了一睹十妹的风采?
难道不值得吗?
夜已三更。
更鼓敲过,大厅内顿时安静下来,所有的喧哗犹如被刀劈一般随着鼓声瞬间停顿。
一个侍女走进大厅,说道:“闫升先生留步。”
侍女的声音不高,但是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不仅仅是因为大厅里静得落根针都听得见,更是因为每个人都在凝神等着这个声音。
她声音刚落,守门的大汉高声喊道:“送客。”
不消片刻,大厅里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闫升。
他的酒醒了,但是似乎又醉了。
当然,这次醉人的不是酒。
自从听到“闫升先生留步”之后,他就变得痴痴呆呆的了。
他曾无数次向老天爷请求能让他交到好运留宿逍遥楼,但是一次也没有应验。
他曾无数次听到侍女喊“某某先生留步”,但是某某从来也没有换成闫升。
他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要说他今天赢了大把银子是运气好他相信,但是运气居然好到这个地步他就有点不相信了。
但是,不相信也得相信,因为一个漂亮的侍女穿着几乎完全透明的衣服出现在他面前,请他上楼。
他忽然发现自己身体某个部位起了变化。
作者:
锯祈
时间:
2019-3-27 22:23
第四章 秘闻
夜。很深的夜。
定州,西郊。
星,漫天星光。
荒郊中矗立着一座小木楼,破木楼,小楼门两侧分别挂着一串长长的灯笼,楼上斜插一根竹竿,竹竿上挑着一面青旗,青旗虽然已裂成数条,但在灯光下依然可以辨识出“紫华客栈”四个楷书大字。
一个破落的小客栈,偏偏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
世事岂非总是这样?
客栈门前长草没径,若非灯笼还发着橘红的微光,真怀疑客栈是否只是被人遗弃的空楼。
按说这样的客栈在白天也不会有多少客人惠顾,更别提三更半夜。
但是,这时候偏偏有一个人在敲客栈的门。
昏暗的灯光映照着那人苍白的面皮,赫然就是戴着人皮面具的沈白!
沈白为什么半夜三更到这个破落的客栈?难道这是他投宿的地方?难道公差的差旅费只能住这样的客栈,还是他想要隐瞒行踪?
看门老头揉着惺忪的睡眼,极不情愿的将门打开,沈白进去之后,“咣当”一声把门关住,声音之大连天上的星星都为之一颤。
沈白轻轻敲了两下客栈二楼一个客房的门。
片刻,门栓响处,露出一张毕恭毕敬的脸。
居然是成宽。
沈白是上差,当然就是他的上司。
所以不管他心里服气不服气,都要做出一副恭敬的样子来。
更何况,现在他已经不敢再小看这个年轻的上司了。
在巨鹿县听完郑捕头和成宽的汇报之后,沈白立即想到了他看过的一个卷宗。他回到顺德府衙翻出这个卷宗仔细查阅,发现两个案件有三个相同的地方。一是都没有勘察到有价值的线索(没有线索岂非也是一种线索?);二是小孩都是男孩;三是小孩被盗的时间都是满百天的前一天晚上。
所以沈白向上头建议并案调查,得到了批准。
不仅如此,他还派人到周围临近的州府查询与此案相似的旧案,发现了很多相似的案例,便继续扩大范围,最终摸清了这个连环案的案发次数和范围。
相似案例共有二百一十七起,从这些案件的卷宗里,沈白甚至看到有关香气的记录,甚至有的记录提到了这种香气独具的诱惑。
沈白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看法。
沈白将这些案例在地图上一一标出,最终得出一个结果:案发地围绕着保定府形成了一个圆圈,唯独保定府未发一案。
有道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沈白认定保定府必是罪犯的藏身之地!
在沈白着手调查的时候,成宽已经是他的助手,所以他已经开始佩服这个他认为嘴上没毛的小伙子了。
“我调查了保定府除逍遥楼之外所有的客店、酒馆、窑子,所有的寺庙,没有发现任何关于人贩子的消息。”成宽向沈白汇报。
对此,成宽相当困惑,难不成保定府成了人贩子的禁地吗?
沈白却不这么想。
他意识到自己找对了地方。这地方一定有一股很大的势力在控制,这股势力不允许其他的人贩子存在,只有这样,当地的衙门才不会查此类案件,也不会和临近府衙联合调查此类案件,他们才更安全!
“找到保定府衙揭取闫升的海捕文书一张,五更之前送到逍遥楼外。”这是沈白的命令。
作者:
后娅菲
时间:
2019-3-27 22:23
名字起的不好,就算你准备以后写一个沈神捕的系列,也不用每一部都把这三个字带上
作者:
颛孙琛瑞
时间:
2019-3-27 22:24
关于名字你说得很对,谢谢你指出来。名字一直没想好,所以暂用这个名字。
高高在上?有吗?
你理解的高高在上可能指的是我说的真正的读书人喜欢。是不是也可以将这句话理解成“我写的不够通俗”,这岂非又变成了自我贬低?
作者:
挤毅瓢
时间:
2019-3-27 22:24
逍遥楼。
五更鼓敲过,余音尚在,逍遥楼的大门已“吱吱呀呀”地打开,一个人影缓步走出。
当然是闫升。
他脸上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
经历过很多人都梦寐以求的奇异一夜,每个男人都应该是这样的表情。
要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话,那就是夜太短,而且只有一夜。
对于某些人来说,一夜已足够。
闫升一边快速的离开,一边回味着昨晚的奇遇。
天已透亮,长街上却依然阒寂无人,整个城市似乎仍然在长夏中沉睡,远远传来的辚辚车声和得得马蹄声更增添了长街的寂寥,那是早起的旅人开启的另一段旅程。
在长街尽头的叉路口,闫升警惕的四周环视一下,然后快速隐没在一条小巷里。
七拐八折穿过几个小巷,闫升来到一个单门独户的院落门前,打开门锁,扭头向身后望了一眼,闪身进了门内。
闫升当然没有发现沈白一直在跟踪他。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察觉到沈白跟踪的人不会超过三个,闫升不在其内。
沈白怀中揣着闫升的海捕文书,本来闫升一出逍遥楼就可以立时将他缉捕归案,但沈白一不想惊动逍遥楼里的人,二是想查明闫升落脚的地方,三是想看看闫升是不是有同伙,如果闫升恰好有同伙住在一处,那刚好来个一锅端。
所以他一路跟踪来到闫升的住处。
闫升刚掩好门,沈白已到了门外,一个翻身已跃上侧房的屋顶,正好看到闫升折身进了三间正房中间的那道门。
偌大的院落里,两棵梧桐树正枝繁叶茂。
沈白轻巧地自房顶跃下,贴近屋门倾听屋内动静。
但听得门内传来窃窃私语声,心中一喜,果然闫升尚有同伙。
待他竖起耳朵凝神细听,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声音说的最后一个字:“走!”紧接着听得窗格一声轻响,沈白心知不妙,早已一肩顶开房门,跃身屋内,却见一人负手站在打开的窗前,背对着沈白。
沈白停住脚步,左手摸出腰牌,右手扯出海捕文书当空一抖,高声喝道:“顺德府捕快沈白,奉命缉拿闫升及其同党,海捕文书在此,跟我见官去罢!”
那人不慌不忙地转过身来,微微一笑,从容道:“却不知要见哪个官啊?”
他当然不是闫升,除非闫升易容术够好,能够在这么短时间内把自己扮成如此儒雅的中年书生。
沈白一呆,没想到闫升的同伙是这样一个器宇轩昂,眉目不凡的中年人,不禁气为之夺。
“当然是见此间保定知府。”沈白的口气似乎也弱了许多。
“我不能跟你去见他。”那中年人说道。
“因为我就是保定知府。”那中年人不等沈白说话紧接着说道。
看沈白有些将信将疑,那人坐到桌后的太师椅上,从怀中拿出了一件黄布包裹的物事放到桌上,揭开黄布,居然是保定知府的印信。
沈白已经不能不信,尽管心中对于这个不速之客依然心存疑虑。
“卑职顺德府捕快沈白参见知府大人。”沈白深施一礼。
“免礼。”那知府口气甚是和蔼。
沈白静静的站到一旁,一言不发。
对于一个半夜来到强盗窝并且放跑了强盗的知府,沈白当然有很多疑问。
比如知府怎么知道强盗落脚的地点的,并且事先就知道有人来捉拿这个强盗。
但是,他什么也没有问,只是恭敬而安静的站在一旁。
有时候不问就是问,而且不问之问,气势上占主动。况且作为顺德府的捕快,异地办案,事先没有通恰,也没有书面文牒,一旦唐知府就此发难,沈白自忖难以作答。
见沈白一言不发,知府轻咳了一声说道:“神捕大名,唐季久仰。我得报今天有人要捉拿闫升,没想到是神捕莅临,有失迎迓,神捕莫怪!”说罢,他微微一笑,望着沈白。
唐知府话中的机锋,非傻非呆肯定听得出来,沈白当然不傻不呆。
“岂敢岂敢。路经贵地,偏巧发现大盗闫升踪迹,时值夜半,不及与贵府接洽,失礼之处,望大人海涵。”沈白恭恭敬敬的答道。
巧妙的答复。
“神捕不必多心。闫升海内通缉,原是人人拿得,更何况这原本是神捕分内之事。”唐知府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观察了一下沈白的神色,沈白依然恭敬地垂手站立。
“神捕心里一定在疑惑,我是如何得到消息,又为什么亲自赶到这里放跑了闫升。”唐知府忽然话锋一转。
“请大人明示。”沈白又深施一礼。对于两人身份上的落差,沈白岂会不知?官场上尊卑有序,贵贱有别,沈白必须对上级保持应有的尊重。
人在官场难道和人在江湖一样也身不由己吗?
其实沈白已经想明白知府是怎样得到消息的。他派成宽到知府衙门揭取海捕文书的事肯定被巡视的捕快发现,报告了知府。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巡视的捕快居然胆敢半夜将知府从睡梦中叫醒汇报这件事。这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知府事先知会了所有捕快,发现闫升海捕文书被揭,不论什么时间,立即向他报告。
唐知府为什么会对一个不是发生在他管辖地面上的抢劫案如此重视呢?
作者:
雨芬曼
时间:
2019-3-27 22:25
古龙的味道很重。不过还行。我看的不反感。继续!
作者:
锥弁
时间:
2019-3-27 22:26
感谢想名子真伤脑筋兄台。
这篇小说对于古龙的模仿只是外在的模仿,一种语言风格其实代表着一种思维方式,古龙的语言风格和他的小说构思是一致的,没有他那样的巧思刻意模仿无异于照猫画虎(也可以看做作者自嘲)。我的小说骨子里和古龙是不一样的,我自忖想象力远不及古龙,那样多的奇人异士,那样离奇的故事情节,很难想象。对于金庸和古龙我更喜欢金庸,从文字、内涵和文学性上来说,金庸更胜一筹。金庸和古龙的小说都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但金庸的奇是正常人、正常生活状态下的奇,奇而不怪,入情入理,而古龙的奇则是超出正常生活的奇。因此我经常把金庸称作“正派”,而古龙则归为“邪派”。但是金庸和古龙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对正义的追求。现在的人处世哲学多数都是利益至上,忘记了什么是公平和正义,但这还不是最绝望的,最绝望的是有一天正直、善良、无私、勇敢、追求正义的英雄也不能使我们受到感动。
作者:
薇檄芷
时间:
2019-3-27 22:27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真的赞赞赞
作者:
羿文墨
时间:
2019-3-27 22:28
什么名字?
作者:
慕博敏
时间:
2019-3-27 22:29
“我对这样一个不是发生在本官辖区内的案件如此重视,神捕一定觉得奇怪。”唐知府似乎一下子就看透了沈白心里在想什么。
“请大人明示。”沈白躬身答道。
“想来对于当年陕甘道上的劫案神捕一定非常了解?”唐知府说到这里,看了沈白一眼,意似询问。
“福威镖局从新疆和田走镖押运一辆镖车,货物是一批玉器,途经祁连山下的陕甘道,遭遇劫匪,镖头和四名趟子手全部被杀。后查明杀人劫镖的正是独行大盗闫升。”沈白简洁的叙述了一下案情。
唐知府微微一笑,说道:“此案案情已布告天下,神捕自然知道。只是真正的案情,神捕恐怕不得而知。”
沈白神色一动:“愿闻其详!”
“货物为玉器是真,但不是一车,而是三车;福威镖局押镖也不假,趟子手却有十二人,连同镖头在内共十五人,但是这十五人中,真正福威镖局的人却只有三名趟子手,余下十二人全部是大内高手。“一剑震江南”雁雪鸿、“冷月煞星”项讳皆在其中。说到这里,你一定明白了,这趟镖是皇镖。不错,这三辆镖车一百八十件玉器是新疆上贡的贡品。皇帝非常重视,所以派了十二名大内高手协助押运。但是,这般强劲的押镖阵容也没有完成任务,十五个高手连同车夫二十一人全部被杀,三车玉器全部消失。闫升的武功神捕想来见过,他确实可以称作高手,但是,以他的武功,单就雁雪鸿一人他就对付不了,遑论十一名与雁雪鸿难分伯仲的大内高手?你以为如何?”
“雁雪鸿的青霜剑,项讳的弯月刀,本来就是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兵器,昔年称霸武林,人称‘南雁北项’,十年前退隐江湖,不知所踪,却原来大隐于朝。他们的武功怎样,我只是耳闻,无缘亲见,我见到过一个涉及雁雪鸿的卷宗,笔录中记载了一个与雁雪鸿交过手的江湖人物的供述,此人尚在,用剑名家,也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他与雁雪鸿比剑败北。我见过闫升的武功,比之此人尚且不如。闫升决计杀不了雁雪鸿。”沈白答道。
“着啊!所以说闫升杀人劫镖只是一个幌子,用以掩盖皇镖被劫的事实。那么为什么是闫升而不是其他人来背这个黑锅呢?因为案发之时闫升也在现场。”
沈白悚然动容:“闫升确然参与了劫镖?”
“闫升确实参与了,但不是劫镖,而是窃镖。江湖上都知道闫升是独行大盗,却不知道他这个盗字更多的时候可以解释成“窃”,他确实劫过镖,但他最拿手的却是偷。他得知福威镖局押送一批珍贵玉器的消息就赶到新疆,一路跟踪镖车,自忖以个人之力难以劫镖,便想行窃,但是镖车守护严密,无法接近,后来终于给他想出一个办法,他已经摸透了镖车的行进规律,便在陕甘道上一个必经之路中间挖了一个坑,蹲身其中,覆以伪装,等到薄暮时分最后一辆镖车行至其上时,跃身附于车底,蹄声杂沓,居然没被发现。他暗自庆幸,心想福威镖局也不过如此,十五个人防不住一个贼。但是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想错了,因为他听见一个镖头说道:‘点子很硬。’另一个镖头说:‘十五个人。’前边那个镖头沉吟着说道:‘一对一,咱们的人没问题,只不知道福威镖局的三位手底下怎样。’开始闫升有些莫名其妙,后来终于想明白,原来他们是给一伙劫匪给盯上了,因为凝神戒备,所以没有提防有人潜入。镖车辚辚又行出十余里,天色已然全黑,借着插在镖车上的火把,闫升看到道路两旁齐腰的荒草急速后掠。蓦地车夫一声吆喝,镖车咯噔一下停了下来。闫升听见先前那个镖头高手呼喝:‘什么人敢劫福威镖局的镖,报上名来!’闫升没有听见有人报名,只听见金风破空之声,夹杂着呼喝声和惨叫声,显然动起了手。闫升趁机伸手从镖车上摸出一件玉器,着地滚入路边草丛躲好,偷眼观看这场战斗。其时战斗已近尾声,押镖一方只剩下雁雪鸿和项讳二人在勉力支撑,其余十二人均已战死,车夫四散奔逃,也被暗器一一射杀。敌方确实是十五人,黑衣蒙面,十三人已宝剑入鞘静静站着,旁观两名黑衣人和雁雪鸿、项讳游斗。在火把的照耀下,闫升看得分明,黑衣人全部用剑,闫升虽不是用剑名家,但是走南闯北见识颇广,但是这两名黑衣人所用剑招他却从未见过,只看得他心惊肉跳,黑衣人用剑不仅快,而且出招方位匪夷所思,自思与雁雪鸿易地而处,恐怕连三招也接不了就已身首异处。作为大盗的他居然替雁雪鸿、项讳赶到担忧。果然,片刻之间,雁、项二人几乎同时被一剑穿喉,更绝的是两个黑衣人最后的杀招居然一模一样!黑衣人分头检查了一下所有的尸体,没有断气的车夫也被补了一剑,最后察看了一下镖车车底,一声唿哨十五人迅速没入黑夜之中无影无踪,只留下二十一具尸体。闫升一直等到后半夜才敢起身离开。”
作者:
蔷技啜
时间:
2019-3-27 22:29
唐知府忽然停顿了一下,叹了一口气:“‘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过的就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唉!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家人啊!”
“难道这些黑衣人只杀人不劫镖?”沈白问道。
“当然不是。当时闫升虽然惊骇异常,依然怀着跟你一样的疑问,但他是老江湖,事发诡异,他躲在草丛中也不敢现身,果然,片刻之后,又一声唿哨,来了另一队人马,一部分人将镖车赶走,另一部分人留下来将尸体和血迹都清理干净,然后离开。截杀护镖人的人和运走镖车的人分头负责,居然互不碰面,想来这样做的原因是出于保密,万一将来其中一方被抓捕归案,也不可能供出另一方。”
“这次劫镖的背后一定有幕后主使,经过了缜密策划。这一点并不难想到,勘察现场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没有。尸体上的伤口印证了闫升供认的分毫不差。闫升虽然也曾杀人越货,但是那一战也让他心头栗栗,直到那些人走了很久,天开始放亮才敢起身离开。闫升经历了劫镖的全过程,但是,他也只能提供这些信息。”
“那么闫升是怎么找到的?”
“这批玉器既然是皇帝的贡品,自然会登记造册,而且每一件玉器都有详细的记录并绘有图形。而且,每一件玉器都独一无二,世上绝不会出现第二件相同的玉器。”
“当然。”
“皇镖被劫,天子震怒,敕令有司严查此案。刑部将此案列为第一要案,同时也作为第一号的秘密,严防走漏消息。派遣大内密探一面四处侦察线索,一面严令各地珠宝玉器行、当铺等,遇有和田玉器买卖消息,即刻上报。但是两年之内全国上报和田玉器交易一万七千八百五十二件,并无一件玉器与劫案有关。其它线索更是一点也没有。直到两年后的一天,保定某处地下赌场的线人报告,有人用一块古拙的墨玉玉器作为为抵押坐庄赌钱,线人描述的玉器形状与贡品图册所绘‘西王母玉佩’相吻合,本官当即着一十五名捕快将此人缉拿归案,同时将当时在赌场的人全部严加看管,不使走漏消息。”
“此人难道就是闫升?”
“正是。本官原以为抓获此人,便可顺藤摸瓜,侦破此案,立下奇功,不想闫犯供述又兜头浇下一盆凉水,案情刚有一点眉目,却又似断了。但本官转头一想,何不将闫升和那件玉器作为诱饵,引诱那些杀手前来抢夺,抓住一两个或可问出幕后主使,破获此案。”
“所以大人才说服闫升做你的线人?”
“正是。此方案上报刑部,得到批准。”
“刑部将闫升定为陕甘道劫案的主犯,发下海捕文书海内缉拿,难道是为了迷惑真正的主谋,让他放松戒备?”
“神捕推想的不错。”唐知府点头赞许。
“所以我在逍遥楼见到了闫升,也见到了‘西王母玉佩’,因为没有什么地方比得上逍遥楼更适合散布消息,尤其是散布通缉犯出没的消息了。”
“逍遥楼本就是四方游客、三教九流出没的地方。”唐知府微微一笑。
作者:
犒馒缩
时间:
2019-3-27 22:30
第五章 老万豆花店
七月十九。
巳时。
日上三竿。
保定府,麻花街。
老万豆花店。
店面不大,但是很干净,炸油条的油锅支在店门口,老万正在将一团面抻了抻,送到了油锅里,他老婆用两根细长的竹筷灵巧地翻转按压,女儿则在招呼客人端碗送饭。
店内已经坐满了客人,店门外空地上摆的几张桌子也快坐满了。
一碗嫩豆花,两根老油条,两个茶叶蛋,一碟水煮花生米。
闫升坐在门外的长条凳上,惬意的吃着他的早餐,似乎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
意识到又能怎样?
当一个人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听之任之,得过且过。
既然日子歹过也是过,好过也是过,所以没有理由不好过一点。
债大不愁,危险大了也就不愁了。
所以,闫升兴致很高的享用着他的早餐,甚至比沈白还要心情愉快。
沈白就坐在背对着他的不远的一张桌子旁,桌上摆着和闫升一模一样的早餐,但是显然他没有那么惬意,因为他必须随时留意闫升身边所有的事情。
沈白今天没有戴面具,所以闫升打量了他一眼也没有认出他是昨晚那个一度让他万分讨厌的人。
沈白一边吃饭,一边留意着闫升,忽然一只脏兮兮的小手伸到他眼前,顺着脏手他看到一个衣衫褴褛、满脸乌黑的小丐瞪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就那么看着他。
浑身泥污的乞丐居然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沈白也没有说话,拿起两个茶叶蛋放到了那只脏手上。他有一刻真担心这只小手拿不住这两个鸡蛋,但是那只手飞快的将两个茶叶蛋稳稳的放到了胸前的袋子里,“哧溜”一下子转身溜到了别的桌子前。
这时忽然一阵“得得”的马蹄声传来,一时众人的眼光都转向了长街,但见一匹青骢马不疾不徐的走过来。
众人的眼光都盯着那匹青骢马,似乎连饭都忘了吃,
马有什么好看的?一匹普普通通的青骢马,又不是大宛良驹汗血宝马。
青骢马当然没什么好看的,关键是骑马的人。
骑在马上的居然是一个少女。
不但是一个少女,这个少女还很好看。如果食客当中有人见过十妹的话,一定会觉得这少女与十妹相比也不遑多让。
而且这个少女不像十妹那样不施粉黛,出门前一定精心装扮过,所以比十妹更多了几分艳丽。
通常这样女子是很难见到的,因为,像这样万里挑一的美女一般不出门,即便出门也不会骑马,只会坐在轿子里,轿帘不打开谁也看不到。
所以众人不吃饭不是忘了吃饭,而是舍不得因吃饭而错失了看美女的机会。
好在古人就说“秀色可餐”,欣赏美女原是可以抵饭吃的。
所以当马蹄“得得”经过老万豆花店门前时,众人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沈白也在看,所谓“食色性也”,世上男女谁能免俗?
那少女经过众人眼前的一霎那,眼波一转向沈白望了一眼,沈白立即觉得心中一动。便在此时,沈白忽然听见闫升怒喝一声:“小子,干什么!”瞥眼一看,看到刚才那个小叫花正在快速跑向街心,闫升在后大呼小叫地追赶。沈白立刻拈起一粒花生米,轻轻一弹,正中小丐膝部“足三里”穴位,小丐立时扑跌倒地,闫升快步赶到从小丐身上摸出一件物事放在怀中,接着伸手便去捉那小丐。那小丐甚是滑溜,就地打了几个滚已脱离闫升手掌,起身就跑,闫升随身追赶,堪堪已将小丐抓住,蓦地一条软鞭无声无息地袭来,闫升立刻停步闪避,软鞭并不跟着进击,转头已将那小丐卷住,软鞭回撤,那小丐稳稳落在了那匹青骢马的马背上。原来是那骑马少女将小丐救去。马蹄声急,两人一骑,远远地顺着南北向的长街向南去了。
那少女挥鞭攻敌救人一气呵成,绝无停滞,众人看得目眩神驰,均喝了一声彩。
沈白也暗暗点头,往桌上丢下几枚铜钱,起身离开,向着青骢马逃走的方向追去。
作者:
池楚洁
时间:
2019-3-27 22:31
后面的古龙疯让我无心看下去
作者:
午为轻
时间:
2019-3-27 22:32
大爷~有没有名字说。
作者:
幸曼青
时间:
2019-3-27 22:32
无意间票了一下,看到一段话让我深思许久,感觉作者表达的意思拿捏不准:庄家赢你们输给我,我不就不吃亏了吗?,这段话我不知作者表达的到底什么意思于是进行了几次拆分:庄家赢!你们输给我,我不就不吃亏了吗?,庄家赢你们!输给我,我不就不吃亏了吗?,庄家,赢你们,输给我,我不就不吃亏了吗?搞得我好乱啊!怎么大汉压了200两,庄家只有一百两,外加这一句话,我真的被搞乱了。
作者:
锯祈
时间:
2019-3-27 22:33
一个庄家三个闲家,庄家100两,不拘数随便下,赌徒缺少理智的话押的数会超过庄上的银子。结果有好几种,庄家通吃没话说,都归庄家;庄家通赔,就有人虽然赢了但是拿不到钱;庄家有赔有赚,就有可能赢两家赔一家。
作者:
羿文墨
时间:
2019-3-27 22:34
原来骑马的美少女和行乞小丐是一伙儿,两人合谋偷盗,少女负责吸引众人的注意力,小丐负责行窃。少女确实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只是没料到闫升也是神偷,在宝物被窃的同时即刻发觉,才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沈白几乎立刻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原委。
只是不知道少女小丐和劫案有没有关联。
昨晚闫升在逍遥楼露宝,当时在场的不下百人,这些人三教九流都有,难保没有窃贼大盗,所以,觊觎宝物的人并不局限于劫案的幕后神秘人物。
只防备别人来硬抢硬夺本来就大错特错。
沈白决心追查明白。
那些暗中保护闫升的大内高手们并没有现身,他们是否也会暗中追查?
毕竟这是目前唯一的一条线索。
沈白施展轻功,一路追赶。
路遇骑马客商经过,便高价买下一匹马。
只是,即便那匹青骢马脚程不快,先跑这么长时间,怕也无影无踪,无法追赶了吧?
沈白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一意追赶,难道他有什么追踪秘技吗?
沈白打马向着少女逃走的方向追赶,一直追出保定城南,并没有看到青骢马的踪影,保定城为北方大城,道路四通八达,岔路众多,却又向何处去追?
沈白果然在一个岔路口停了下来,不知道该继续向南还是转头向西。
人生岂非总是要面临这样的选择?
沈白飞身下马,牵马沿西向的路口向西步行了数十步,忽然俯身冲着地面嗅了嗅,随后跃身上马,打马向西追去。
难道沈白的嗅觉已经好到能记住路边走过的马的气味?
或者那少女的脂粉香气易记起?
这世上也许有人的鼻子比狗还灵,但是那个人绝不是沈白。
只是追踪却是每一个捕快都必须学习的技能,沈白当然是其中的佼佼者,只是一匹马走过石板砌成的大街恐怕也很难留下什么踪迹。
幸好沈白有自己的一套追踪绝技,在少女将小丐放到马背上的时候,沈白已经将一枚银针射入马臀,银针上涂有他研制的独门秘药,能令马驴骡等脚力速度放缓,并间歇性的滴屎滴尿,散发一种只有沈白可以分辨的气味。
沈白顺着这条线索一直向西追去,大约过了两个时辰,一人一马已进了深山,但是依然没有看到少女的影子。
此刻天已过午,但是天色却变暗了,没有来由的,山谷中忽然大雾弥漫,十步之外便已看不见人。
沈白翻身下马,牵着马小心翼翼地觅路前行,幸好还能不时看到那匹青骢马留下的遗迹作为指引。
又走了大约一个时辰,沈白看到前边影影绰绰的建筑物的轮廓,加快了脚步,但是当他看清那座建筑的时候,忽然停步呆住了。
他看到眼前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店面。豆花店。招牌上赫然写着“老万豆花店”。
店面不大,但是很干净,炸油条的油锅支在店门口,一个老头正在将一团面抻了抻,送到了油锅里,他老婆用两根细长的竹筷灵巧地翻转按压,女儿则在招呼客人端碗送饭。
店内已经坐满了客人,店门外空地上摆的几张桌子也快坐满了。
在一张桌子上摆着一碗嫩豆花,两根老油条,一碟水煮花生米,还有一只空碟子。
难道空碟子里原本有两只茶叶蛋,却被送给了小乞丐?
沈白使劲揉了揉眼睛,没错,眼前就是老万豆花店,在店里忙活的当然是老万一家。
那张没人坐的桌子正是他几个时辰前离开的那张桌子,而且沈白也认得那个背对着自己的人就是闫升,至少身材和衣服一模一样。
沈白忽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仿佛他这一上午的辛苦追踪根本就不存在,他只是在吃饭的当口起身去方便了一下,现在正要回到自己桌旁继续用餐。
他放开马的缰绳,慢慢走到自己的桌旁,用手感觉一下那碗豆花,竟然也是温的。
沈白似乎想要坐下,但是突然转身来到闫升的对面,闫升正低头喝着豆花,看不清他的面目。
作者:
扛抬笕
时间:
2019-3-27 22:34
我的也是纯武侠
作者:
嘐酬
时间:
2019-3-27 22:35
纯武侠已经没什么人看了。
作者:
仲孙梨芙
时间:
2019-3-27 22:36
写着玩吧
作者:
慕博敏
时间:
2019-3-27 22:37
沈白站在他对面,等着他喝完豆花。一碗豆花并算多,但是闫升似乎永远也喝不完,他的两只手捧着碗,头埋在碗里,半天不动,沈白心中暗叫不妙,伸手去试探闫升的鼻息,这时,闫升忽然动了,本来捧着碗的两只手忽然拿住了沈白的两只手腕,纵声狞笑,这时沈白已然看清,他当然不是闫升。
这时,老万,老万的老婆、女儿全都动手了,他们手中居然早就准备了暗器,老万用的是飞刀,他老婆用的是袖箭,女儿则用的银针。
沈白站在假闫升的对面,闫升面对着店门,所以沈白此刻正好背对着老万一家。
最傻、最笨的刺客也懂得这是千载难逢的时机,老万一家当然不笨,更不傻,所以他们出手。
沈白虽然年轻,但是江湖经验并不少,为什么也会犯这样的错误?
难道他看不出这一切都是故布疑阵?
还是他真的被迷惑住了?
一个人饥肠辘辘,风尘仆仆,忽然来到一个自己熟悉的环境,心情难免放松。
但是,这个场景如此诡异,又怎么敢放松?
所以,任何人都会想要弄个究竟。
沈白毕竟是个人,不是神,他也有好奇心,所以他要一探究竟,更何况作为捕快,他必须这么做。
所以他才要看看衍生是不是真是闫升。
因为,别的人都可以是真的,唯有闫升可能是假的。
事实证明闫升果然不是真的。
但是,他并没有为自己判断正确感到高兴。
难道他希望闫升是真的?
果真如此,他岂非会得到许多线索?
老万一家暗器一出手,就知道已然得手,因为没有人在背后长眼睛。
更何况,那个假闫升下盘功夫几乎无人可及,他用双手将人锁住简直比用铁链绑住还牢靠。
但是,有时候用心看东西比用眼睛看得更准,头脑比力量更管用。
沈白双手被扣,立时便明白后背是空门,便以手为轴,双足离地,从桌下踹向假闫升,踢中他的地机穴,假闫升甚至狞笑声尚未断绝,整个身躯就已经像一件披风一样凌空飞起,老万一家所发的暗器尽数都打在了这件“披风”上,假闫升狞笑声戛然而止,跌落在地。
难道豆花店老板暗器淬了毒?这让食客们情何以堪?
此刻,沈白已经气定神闲的站在当地,看着老万一家。
老万一家仿佛吓呆了,也不知所措的看着他。
雾气似乎更浓了,浓到几乎要把老万一家吞噬了。
不对,并不是雾气变浓了,而是老万一家在动,虽然他们的脚还站在店里,一动也没动,但是他们确实在移动!
动的不是他们的人,而是他们的豆花店,豆花店正在快速移动!
但是沈白没有动。
因为他看到倒在地上的假闫升忽然坐了起来,他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笑得很灿烂,甚至还向沈白挥了挥手。
似乎为了回应闫升的挥手,沈白面前蓦地轰然炸响一排烟花,组成了一道亮丽的烟花墙。
沈白不假思索的箭一般冲过烟花墙,可是老万豆花店仿佛一瞬间消失了,什么也没有留下,只留下沈白一个人站在那里,背景是灿然绽放的烟花。
这本来就是一个机关,一个专门为沈白而布置的一个机关。
所以一切都是假的,老万一家当然不是真的老万一家。
江湖上懂得易容术的大有人在,在这个浓雾当中,甚至不需要多么高超的易容术也能达到需要的效果。
沈白心中的疑惑更深了。
他觉得自己实在被人牵着鼻子走。
但是,似乎被人牵着鼻子走也没什么不好,对于一个捕快来说,牵鼻子的手岂非就是线索?
那在幕后操纵一切的究竟是什么人?
这个人似乎知晓一切,知道闫升和玉牌,知道沈白,也知道他的追踪术,他还知道什么?
沈白忽然想,难道这个躲在幕后的人也知道婴儿失踪案的线索?
经历了这么多诡异的事情,沈白反而坚定了信念,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柄利剑插入了对手的要害部位,对手不能不作出反应。
所以沈白决心要挖出这个幕后的人。
所以沈白又牵着马四处找寻那匹青骢马的踪迹,但是那种气味也找不到了,似乎那匹马也随着老万豆花店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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